改革机关党组织考核评选办法
龙岗讯 龙岗区直机关工委在所属机关党组织的考核工作中,对先进党组织评选实行了票决评价,并且把行政效能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考核机制的创新,是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探索。以往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存在着考核内容过于狭窄、考核方式过于简单、群众参与程度过低等弊端,常常会有“察而不觉”、“核而不实”、“评而不准”的情况发生。龙岗区直属机关工委结合本地党建工作的实际,制定出对机关党组织考核评选实行票决评价的新办法,是对机关党组织考核评比的一项新突破。
区直机关工委实行先进党组织评选票决评价,以规范化和“三个好”为标准,对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进行考核,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比如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不是照搬往年的考核内容,而是紧扣当年的中心工作进行考核,更为突出的是,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融入考核目标之中,使各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评价得到了较好的综合体现,促进了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工委所采取的票决评价,改变了以往只定性、不定量的传统考核做法,把百分制引入考核评价机制,对每一项指标都进行了量化,在考核评价指标上既定性又定量,并且较好地把两者结合起来,这就增强了考核评价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
区直机关工委实施的票决评价采用了“五种方式”。包括:监督员票决评价,汇报互评票决评价,分组考核票决评价,日常考评考核票决评价,主管领导票决评价。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聘请了90名票决评价监督员。从监督员的构成来看,有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党风监督员、行政监察员、民主党派人士,还有企业界和基层群众代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都来自全区社会经济管理服务的“第一线”,富有发言权和票决评价的评判权。这在方式方法上是一种创新,有利于更为准确全面规范地实施评先评优工作,激发评选机制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