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今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分别位于龙岗区坪山、坑梓街道的两宗商品住宅用地。
两宗地块的基本情况为,坪山街道地块面积72640.84平方米,建筑面积218086平方米;坑梓街道地块面积31197.48平方米,建筑面积77994平方米。出让公告中明确要求,上述两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建筑面积的95%以上。此外,这两宗地块的竞得人必须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产权移交政府。
另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今日还将公开挂牌出让位于光明高新园东片区的一块居住用地,地块用地面积46040.66平方米,建筑面积88640平方米。出让公告中要求,该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光明高新园区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本宗地内所开发住宅的销售、出租及转让对象必须限于基地内的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 (记者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