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e-gold公司梦灭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辽宁、河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经营的特大案件,打掉了一非法传销团伙,抓获47名犯罪嫌疑人,团伙头目就是从深圳到内蒙古搞网络传销的杨某和宋某。近日,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起诉。
2006年12月1日,内蒙古扎兰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向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2006年11月12日,自称是美国美通银行网络员的辽宁人杨某某、宋某从广东省深圳市来到扎兰屯市,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许诺以200美元或1700元人民币为底限进行投资,回报率为每天1.2%,当时已有40多人加入网络存款活动,被骗金额达几百万元人民币。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宋某等人利用e-gold公司互联网进行非法传销。e-gold公司以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推广所谓的“投资理财方案”,即种金活动,其实质是通过这家公司互联网以招收会员方式进行传销。
警方深入侦查发现,e-gold公司传销人员分为3个级别,由低至高分别为业务员、主任、经理,发展1个至3个下线晋升为业务员,发展4个至6个下线晋升为主任,发展7个以上下线晋升为经理。1月19日3时,警方决定收网,将化名“王总”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和化名“杨莉”的贵州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
2007年1月下旬,警方先后抓获一大批参与传销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查明,这一非法传销团伙从2006年5月以来共发展传销人员数千人、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2007年2月下旬,王辉明和化名“杨莉”的杨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批捕。(记者常河通迅员陈宇纲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