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案例1:“传销之狐”折戟沉沙
高军,1米80的个头,英俊潇洒,天天西装革履,形象俊朗,然而却是一个“传销老大”。
2003年3月,32岁的高军从山东省高密市来到深圳,不久便加入传销组织,进行非法传销活动。3个月后,高军注册成立了珠海市沃奇达贸易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两大股东之一,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随后,高军还帮助他的下线人员田有理、瞿建军在珠海市注册成立广丰利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从事传销活动。
传销组织有不成文的规定,下线人员必须达到500人后才能报请其上级批准开办新公司。高军短短3个月内,便从传销“金字塔”组织最底层的一个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五级总裁商”,并另立公司,一时间被称为“传销之狐”。据办案组调查,高军的沃奇达公司共有传销人员900多人,广丰利公司也有近500人。
2004年5月17日下午,市打击传销专案组一举将高军抓获。专案组人员在高军住处搜出了大批证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6大张“网络图”。这6张“网络图”,每张长840cm、宽594cm。看着这些“网络图”,就会联想到成串的葡萄:一个上线,发展出若干下线,再发展出更多的下下线,就像一大串沉甸甸的葡萄,这串葡萄的把子就是总头目高军!
“网络图”上每一个姓名下面,都写着一个编号,一般以“8”字开头,也有“0”、“2”、“5”、“6”、“7”等数字开头的。如李×春,编号“885135”,王×秋,编号“766039”等。通过这些“网络图”,高军传销公司的人数便能清楚地算出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高军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05年3月,高军因非法经营罪,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