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将在全市评选610家工伤预防先进单位,今起可通过参保单位自荐、员工推荐及政府部门推荐3种方式参评。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市力争年内出台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如果企业一年中工伤事故多发,那么下一年该企业就要多缴工伤保险费,反之则可以少缴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杜斌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约40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工伤事故率降低,工伤认定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约14%。为了促进深圳市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2006年度深圳市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评选范围为深圳市2006年度工伤保险的参保企业。(记者徐恬通讯员王彤)
深圳评选工伤预防“标兵”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三大职能之一。有效的工伤预防工作,既可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带给员工及其家人的痛苦和创伤,又可降低工伤事故率,减轻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因此,“预防优先”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工伤保险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本准则之一。
作为深圳市工伤预防工作的“重头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启动“2006年度深圳市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活动将评选和表彰610家工伤预防“标兵”。
本报从今天起推出系列报道,对评选活动的相关情况和一些典型企业的“安全之道”以及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进行报道。希望以点带面,使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入了解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今天起深圳市正式启动“2006年度深圳市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将在全市评选610家工伤预防先进单位,企业可通过参保单位自荐、员工推荐及政府部门推荐三种方式参评。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深圳市的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06年度深圳市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2006年度在深圳市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