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吴欣)为了加强对大鹏半岛的管理,保护大鹏半岛生态环境,深圳市规划局和市法制办共同起草了《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并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市政府设立东部滨海地区规划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对大鹏半岛实行分级保护和有序开发,并统筹建设大鹏半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草案规定,在大鹏半岛内,市政府实施空间管制,进行分级分区保护。市政府拟将大鹏半岛划分为两个区域:核心生态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大鹏半岛建设控制区共分三级,草案对各级控制区作了分级保护规定。政府部门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大鹏半岛从事生态保护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目前市法制办已将《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放在其网站上(http://fzj.sz.gov.cn/),市民可于7月20日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