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打着在深圳建一座高等级医院的幌子,以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的方法,骗取780万元。昨天(7月5日),男子吴邦林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6月初,深圳市泰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邦林伙同同案犯邓余芝,在没有取得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在深圳建立一座现代化高等级医院,引资需要贴息款为由,与河北省武安市某铁矿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申某某进行商谈。他们对申某某说在深圳建医院的土地也批了,证也办好了,就是引资需要贴息款。
2005年6月7日,吴邦林、邓余芝与申某某经过商谈,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内容为:泰宁公司已经获得国家各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在深圳建立一座现代化规模的高等级医院;香港基金会同意给予泰宁公司医院项目先期投资人民币5亿元,一次性贴息为3%;申某某所在的公司同意合作引资,并出资1200万元;引资工作完成后,泰宁公司同意在六天内给予申某某所在的公司利润回报1000万元,同时归还申某某所在的公司已支付的1200万元利息款等。
此后的两天里,申某某所在的公司将1200万元转入吴邦林和邓余芝指定银行账户,但吴、邓二人在收到钱款后未履行协议,而是将所收钱款用于消费、购房、购车等。在被追讨还款的情况下,吴、邓二人分两次陆续退还了420万元,随后即消失,直到2006年8月,吴邦林在四川省成都市被抓获。
检方认为,吴邦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订引资在深圳市建立医院的合作协议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吴邦林表示认罪,其辩护律师称被告吴邦林一直依法经商,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而且在建医院的合作失败后,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同时银行的监管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的发生负有责任等。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