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不法分子周敬康、冯世光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周凯,涉嫌用调换银行印签卡手法贪污公款近5000万元,案发后周凯被判处死刑,其余犯罪嫌疑人逃匿。在案发8年后,周敬康、冯世光被办案人员抓获归案,深圳市中级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贪污案。
银行员工欠下巨额赌债
1989年,20岁的周凯毕业后分配到银行系统担任出纳员,但不久便染上了赌瘾。到1997年,周凯已经欠下了数十万元的巨额赌债。
1997年9月,周凯被任命为深圳某银行泥岗办事处接票会计员。这时候,两名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周敬康和冯世光看中了周凯手中保管预留印鉴卡的职权,千方百计拉拢周凯与他们从银行“搞钱”出来。
内外勾结骗走近5000万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期间,周敬康、冯世光、罗某某(另案处理)主动勾结周凯,多次共谋、共同实施以高息揽存的非法手段吸引客户单位的资金存入周凯所在的某银行泥岗办。
1997年11月21日,周敬康、冯世光伙同周凯、罗某某,采用高息揽存的非法手段将深圳市某运输公司的2000万元引存到某银行泥岗办,之后采用同样手法将其中的1999万元转至星鹏公司账户上,并通过其他25个单位的账户转账、提现,将骗取的款项非法占为己有。1998年9月10日,他们以同样手段将深圳某电子总公司的96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据悉,他们骗取的银行资金共计人民币4849万余元,其中周凯分得1003万元,其余被周敬康、冯世光等人瓜分,用于非法活动或挥霍。
潜逃8年终落网
然而好景不长,1998年事情败露,周凯等人纷纷潜逃。
1999年10月,警方将周凯追捕归案。2000年,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以贪污罪判处周凯死刑。
去年9月,办案人员将逃匿多年、在上海居住的周敬康抓获归案,根据其交待的线索相继抓获了冯世光、罗某某等人。检察机关认为,周敬康、冯世光伙同他人利用他人担任银行接票会计员从事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之便,伪造并偷换存款单位的预留印鉴卡,使用伪造的银行票据,骗取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且非法占为己有,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名词解释
预留印鉴卡
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开户时需要在银行预留印鉴,也就是财务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权的一个人)名字的印章(俗称“小印”)。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当企业需要通过银行对外支付时,要先填写对外支付申请,申请必须有如上印鉴。银行经过核对,确认对外支付申请上的印鉴与预留印鉴相符的话,即可代企业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