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要想拿回电话,就准备2000元钱。”上周五,南山区翟小姐不慎遗失了手机,在拨通自己的手机后,捡到电话的男子竟然这样对她说。
上周五上午,翟小姐前往某超市购置一些水果。回到办公室,她发觉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她的第一反应便是手机失窃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通了自己的手机。让她兴奋的是,电话那端居然还有人应答,原来自己的手机只是掉在了路边,被人拾到了。“您能告诉我您在哪里吗?我现在就过去把手机取来。”“不用了,你准备2000元钱吧,拿了钱我自然会把手机还你。”说罢,男子就挂了电话。
几天来,翟小姐又与该男子沟通了几次,但对于2000元的价码该男子始终没有松口。“手机本身没了倒无所谓,可是里面有很多朋友的电话号码啊!”说到这里,翟小姐一脸无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桂香指出,该男子拾得手机属于不当得利,若失主要求归还后该男子仍拒不返还,就涉嫌侵犯了失主的权利,失主可考虑报警处理。另外,业内人士也提醒,一旦发生手机遗失或被盗,应考虑立即挂失,以免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内存有的亲友电话号码,进行诈骗等活动。(记者方胜实习生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