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7月2日)上午,记者在宝安区“政府在线”上看到,宝安区委区政府近日决定,对该区公路局领导班子做出调整,免去张助浪同志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免去林映周同志区公路局党委书记职务,两人将另行安排工作。
今年5月,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论坛发出《耗资千万元豪华大门为何拆拆建建》的帖子,随后有媒体报道“深圳宝安区公路局斥资3000万重修大门”,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对此,深圳市监察局和宝安区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宝安区政府在“我区对公路局领导班子做出调整”的通告中称:经查,宝安区公路局系该区直属事业单位,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由区公路局和下属7家企业共同出资兴建,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公路局产权占31.4%。公路局使用面积6480平方米,7家企业使用面积8451平方米,对外出租面积10300平方米。
通知称,2006年5月29日,公路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会议决定对大楼配套设施及大门大堂进行改造,并将改造工程交由具有资质的其下属企业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零利润方式负责实施。改造项目共11项,总投资2736.34万元,其中出入口大门163.4万元,大堂628.45万元,玻璃幕墙390.00万元,车库392.02万元,露天停车场(广场)768.65万元,市政连通道路25.46万元,公益广告灯箱36.76万元,LED显示屏139.37万元,文化浮雕112.75万元,电子监控设施31.74万元,灯光效果改造47.73万元。改造工程于2006年6月16日开工,同年10月23日竣工,工程费用由公路局和下属各企业按使用大楼面积的比例分摊。
通告称,经查,该改造工程存在着未履行立项审批(核准)和施工报建手续、未经批准直接将工程交由下属公司负责施工的问题。经审理并函询市有关主管部门,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张助浪同志作为区公路局局长、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配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追究张助浪同志的行政纪律责任,并报市监察局同意。
据悉,宝安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区公路局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记者邹玮 张定平)
新闻回放
5月14日,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上发帖《耗资千万元豪华大门为何拆拆建建》,内容反映宝安区公路局大门在新修三年后,又耗资3000万元推倒重修。帖子称门前大理石花去200万,一棵松石配的假山景观耗资超百万元,整个大门处花费近500万元。
该帖被人民网转载后,又在多家门户网站出现,引起强烈反响。半个月后,相关媒体也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质疑该巨资工程有没有经过招投标和相关审批。
宝安区政府不久即对此作出回应,对于该工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组成相关小组进行核实、调查。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称宝安公路中心大门耗资163.4万元,并将对该工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