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她是一个有着不寻常经历的女子,今年31岁,却因盗窃罪和故意杀人致死罪两度入狱,将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和最深的遗憾留在了高墙之内。
为初恋男友铤而走险
李芸1976年出生在广东江门的一个普通家庭,在三姐妹中排行老二。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和相好的女人去了香港,母亲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
为了补贴家用,减轻母亲的负担,年仅16岁的李芸逃学到番禺的一家工厂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经在歌厅工作的朋友介绍认识了黄某,不久俩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随着了解的深入,李芸发现黄某不务正业,喜欢赌钱,整天满脑子想的就是怎么搞钱。但这些缺点并未阻止他们之间的继续交往。1996年1月,黄某提出要借她的摩托车行窃,李芸很矛盾,黄某是她的第一任男友,拒绝的话未免太无情,反复思量后,她用摩托车载着黄某和同伙到行窃地点。
第一次他们窃得小车一台,摩托车六部。李芸不止一次地劝黄某就此收手,但她的良苦用心未起到任何作用。沉浸在爱河中的李芸迷失了方向,在之后的几次盗窃中,她都充当起“司机”的角色。1996年3月案发,因盗窃数额巨大,她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那年她只有20岁。
出狱后生活无着落
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李芸获得四年减刑,于2004年提前出狱。生活的画卷重新展开,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她计划赚钱为母亲买房养老,让家人过上舒服的日子。
李芸之前做过一段时间的服装生意,因合伙人将钱卷走而未能继续。因为对这个行当比较熟悉,所以她想在服装店找份工作,但店主们一看身份证就拒绝了她,理由是年龄太大,招人一般都要求年龄在18-23岁之间,而她当时已经28岁。
多次求职未果,无奈之下她再次进了一家效益不理想的毛织厂。昔日的同事和朋友早已结婚生子,而她还是只身一人,领着微薄的薪水,自卑像一粒种子埋在她的心里。
对外界知道得甚少,同事间闲聊起时尚和流行,她往往插不上话。每天工作结束后,回到空荡荡的家里,连倾诉的对象都没有,内心的苦闷旁人无法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