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岗讯(深圳报业集团特派记者 孙逊 通讯员 李坚强 陈国通 何润才 李映金)2010年2月4日凌晨3时30分,龙岗渔政大队办公室接报警电话称:南澳渔港火烧牌附近有一艘香港籍流动渔船着火。接报后,龙岗渔政大队值班领导立即向大队领导及南澳街道总值班室报告情况。并迅速组织值班员,出动龙岗渔政救助001小型消防救助艇、中国渔政44118-2渔港巡逻艇赶往现场,并向南澳街道总值班室报告情况。
此时,附近的渔船也已发现险情,自发参与到救助行动中。很快,着火渔船被拖到双拥码头附近,船上2名作业人员也被安全转移。着火渔船被拖到双拥码头附近后,船上煤气瓶突然爆炸,现场火势更加猛烈,双拥码头旁边就是加油站,现场情况十分危急。龙岗渔政救助001小型消防救助艇已经抽水完毕展开施救,中国渔政44118-2渔港巡逻艇则在现场海域作警戒,疏散并禁止渔船靠近着火现场。
此时,南澳街道办民兵应急分队、专职消防队的2台水罐泡沫消防车及20多名队员时赶到,消防队员冒着险情及时登船扑救。此间,船上又有一个煤气罐爆炸。据消防队员称,船上还存储有近2吨柴油和一大桶润滑油,如果不能尽快扑灭船上大火而再次爆炸话,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