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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04月 30日 16:35    龙岗新闻网
 

    龙岗讯 记者日前从坪山街道获悉,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该街道拨出专款280多万元,用于补贴辖区内13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据悉,坪山街道是龙岗区首个由街道财政向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进行补贴的街道。

    坪山街道近日出台《坪山街道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补助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在坪山街道辖区范围内,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经龙岗区政府按照《深圳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基本标准》组织审查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在取得龙岗区政府每平方米补助200元经费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街道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补助经费由街道财政承担。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可持区政府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到街道有关部门办理补贴手续。(肖永革)

 
(来源: 深圳侨报) 编辑: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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