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 | 布吉 | 坂田 | 南湾 | 横岗 | 龙岗 | 龙城 | 坪地 | 坪山 | 坑梓 | 葵涌 | 大鹏 | 南澳
您现在的位置: 龙岗新闻网-> 街道巡礼-> 坪地-> 坪地快讯
2008年 04月 08日 15:38    龙岗新闻网
 

    针对老屋村安全隐患较多,且在整治后易出现“回潮”现象,坪地街道在开展“扫雷行动”过程中,实施了老屋村“五不准”规定,从而在源头上扼制了老屋村安全隐患的发生。目前,该街道老屋村的各类“雷情”整治率已超过90%。

    据悉,“五不准”规定是:老屋村危房坚决不准出租;老屋村不准出租给地下加工厂;老屋村不准出租给食品小门店;老屋村不准出租给拾垃圾人员居住;老屋村不准出租给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坪地街道对本地、外来人口出租屋分别实行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本地居民实行出租屋管理与股份分红挂钩制,一旦业主违背“五不准”规定,坚决取消居民的年终股份分红;对外来人口在出租房屋过程中违背“五不准”规定的,该街道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促使其自行结束违规租赁行为。 (记者潘松岩,通讯员彭继红、艾海建)

 
(来源: 深圳侨报) 编辑: 孙逊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复制地址】- 收藏本页
新闻排行
图说坪地

坪地六联罗屋居民小组揭牌仪式

横岭污水处理厂通水运行仪式

唱廉政歌会

客家山歌会
 
坪地新闻